Saturday, March 5, 2011

2011年3月6日之事

取材于真人真事(如有雷同,纯属巧合,除了“那位”):

这天,我本该像往常一样去逛街的,然而我却没去。因为早上6时至8时……不,应该更久,应该接近9时,那段时间陪家人去庙那里的这件事已让我觉得很疲惫。如果可以的话,我是不会去的,在那里总是填这填那的,感到十分的无聊……不过,为了打发时间,这次我带了《福尔摩斯冒险史》去读。将近1个小时,我都是在那里读这本书,只读完了短篇的《身份疑云》及《波司康河谷惨案》,还剩下8个短篇的。读到那里,我发现到里面的案件往往都是由感情(尤其是爱情)所导致的,好像《血字的研究》那样。事情结束后,我们就去家附近的茶室去吃早餐,如果没记错的话,当时的时间是8时43分。吃完早餐后,我们就回家,过后就分道扬镳,我留在家里,而他们去逛街。

不过,那些都不重要, 重点现在才开始。2011年3月6日(星期天)上午9时28分,当时我正在面子书上“闲逛”,之后就从别人口中……正确些是“手中”得知这件事。由于当事人不想公开姓名,我只好用匿名。

这件事发生在2009年年底,女主角“Susan”(当事人的匿名)当时跟男主角“随便”(当事人取的名)正在拍拖。Susan当时觉得年级不小了,就一味的迁就随便,心想忍一时风平浪静,但是,之后她就发现自己是错的。和随便在一起,她是觉得越来越辛苦,到最后,这段5年的感情还是黄了。因为这件事情,Susan受到伤害,或许她觉得自己付出得太多了吧!相信现在她已经明白“勉强是不会幸福的”这句话的道理。分手过后,她将所有他可以联系到她的方式全换了,包括电邮、电话号码、地址。她觉得庆幸的事是她的家人以及朋友都没出卖她。还有一件事情,那就是她还知道在过年前他拨打电话给她爸妈……这是所谓的“兴师问罪”。5年的感情说分就分,这个打击对Susan实在是太大了,她需要时间来放下这段往事。如今,她享受着生活,过去的往事已不再对她造成任何影响、任何威胁。Susan现在十分期待着新的“他”出现。

如福尔摩斯说过的一句话:“把他从妳的记忆里删除,把整件事情当做过云烟,不要让它影响妳的生活。(略有修改)”Susan,把他忘了吧!

终。哈哈!(如有错字,请多见谅。)

1 comment:

  1. 你的文章很白话……好像在说话。
    不过故事的逻辑,铺排的不错……还有进步的空间。
    括弧中的字,不打出来会更好,让作者更有想象空间。
    是的,很同意你的看法——“勉强是不会有幸福的”,如果susan继续保持这段感情,所有的一切都不会改变的,她会继续辛苦下去、痛苦下去……
    放开,何尝不是一种解脱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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